企業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的重要性及策略
本文從企業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的重要性展開分析,并以此為依據,提出合理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納稅成本支出;樹立健全的稅務管理體系,執行成本效益原則;完善納稅籌劃風險預警機制,提高核心競爭力等幾個方面的策略。希望中小企業能夠立足于實際情況,編制納稅籌劃方案,逐步實現降本增效的發展目標,使中小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風險降到最低。
引言
企業所得稅的合理避稅和策略分析,在企業的財務管理過程中,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十分重要。采取正規合理的避稅方式,不僅能夠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的順利開展,還能夠逐步實現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建立完善的納稅籌劃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活動中產生的納稅稅額,逐步創造出更高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基于此,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納稅意識,及時發現稅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針對性較強的措施,加強管控力度。在樹立風險防范機制的基礎上,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的順利開展,促進企業的健康長遠發展。下面看看企業如何合理避稅的。
一、企業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策略
合理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納稅成本支出
企業的財務管理結構與實際的納稅籌劃工作有著直接的關系,隨著營改增稅收政策的落實,在無形之中對企業的財務管理結構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由于稅收政策的變化,會給相關的工作人員帶來較大的工作壓力,在實際的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強對于各種票據的審核力度。另外,由于計算方式的轉變,相關的憑證與票據也逐漸增多,票據的收集與保存工作存在一定難度。針對于發票的改革,財務部門對于票據的管理工作要進行適當的調整,進一步為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與此同時,在各項稅收制度當中,政府優惠政策屬于最基本的要素。針對于企業的發展情況進行分析,其中大部分都已經實現了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發票,能夠在實際的銷售過程中進行抵扣。通過降低稅負負擔,能夠不斷優化內部的稅制結構。基于營改增背景下,納稅人購進的固定資產及原材料都能夠將進項稅額抵扣掉,進而有效降低企業的采購成本。若企業采購非增值稅納稅人的資源,就會無法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甚至出現重復增稅的現象。
基于此,企業應當對增值稅票據進行集中管理,還要對資金的支付情況進行審核,對全過程進行控制,促進稅務與賬務工作的集中管理,逐步制定出統一的納稅籌劃方案。在此過程中,保證納稅籌劃的核算力度與計劃完整性,建立健全的稽查體系,將納稅籌劃管理目標落實到各個環節與崗位中。企業通過合理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能夠促進納稅籌劃工作的順利進行。納稅人利用合理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各種情況進行考慮,注重事先的籌劃工作,進而保證避稅策略的合理性。財務人員務必要對稅收政策的變化及時了解,對各種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比較,選出最合適的方案,還要對納稅成本進行嚴格控制,避免因盲目投資導致的風險問題,有效降低納稅成本支出。
二、企業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的重要性
(1)企業在開展納稅籌劃的過程中,具有較為鮮明的特點,務必要保證避稅的合法性,對于違法相關法律的行為就是逃稅行為。相關的工作人員要針對于導致企業稅收負擔加大的情況進行分析,對于營改增的改革給予適當的關注,轉變原有的經營模式。利用有效的解決措施,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將節稅作為基礎目標,成功的納稅籌劃方式能夠有效降低企業的稅負,還能夠滿足我國稅法的基本要求。企業應當做好事前的風險評估工作,針對于企業管理人員進行控制,因為稅務風險會導致管理人員出現變動,還會導致相關的責任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進行合理的設計與規劃,對于各個環節進行規范化管理,為企業的穩定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2)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健全與完善,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愈發重要。企業的管理人員在開展財務管理的過程中,要開展合理的納稅籌劃工作,緩解我國的經濟壓力,還能夠杜絕惡意逃稅的問題發生。企業務必要在遵循我國基本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合理開展納稅籌劃工作。采取適當的避稅措施,進行科學化的籌劃,不斷創造出更高的經濟效益,改善企業的財務情況。與此同時,還要對內部的資金進行合理分配,摒除無法創造經濟效益的項目,從根本上降低稅負成本支出。
三、完善納稅籌劃風險預警機制,提高核心競爭力
企業在完善納稅籌劃工作的過程中,應當制定明確的發展目標,樹立健全的風險預警機制。基于此,只要開展經濟活動,就可能會面臨一定的稅務風險。企業要想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就應當建立高效化的稅務籌劃預警系統,針對于各個環節中的風險因素進行統計,搭建健全的信息化系統,對納稅籌劃的各個環節進行控制,開展動態化的監督工作。但就目前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我國的稅務方面法律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而各個部門的員工對法律法規的理解程度也不盡相同,導致企業的稅務管理人員無法準確把控稅務風險。基于此,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的過程中,要了解基本的稅收政策,不斷強化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形成良好的溝通機制,保證財務人員對稅法理解的一致性。如果在分析的過程中,發現稅務風險因素,就可以盡早做出調整措施。通過樹立風險預警機制的方式,結合企業的發展目標,優化納稅籌劃方案,例如收集地方的稅務政策與信息,還要保證稅務人員掌控動態化的信息,將納稅籌劃的積極作用發揮到最大化,逐步建立適合企業戰略性發展的管控模式。
四、樹立健全的稅務管理體系,執行成本效益原則
從目前我國的稅法進行分析,稅務體系的層次很多,并且具有復雜多變的特性。由于市場的經濟環境不斷變化,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的稅務籌劃質量體系,加強內控執行力,對企業的戰略性發展至關重要,相關的稅務人員應當立足于單位實際情況,優化稅務籌劃工作流程,針對于各項具體的稅務籌劃項目,樹立責任制,保證員工能夠明確自身的基本工作職責,為稅務管理目標的落實做好鋪墊,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首先,稅率不同,在企業稅基固定的背景下,利用不同的稅率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2)由于稅基范圍存在較大的差異,在企業稅率確定的前提下,采取降低稅基的方式,降低稅負支出。
(3)由于納稅身份不同,結合我國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中指出納稅身份可以進行選擇。相關的管理人員應當從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的角度進行分析,關注市場的變化情況,執行成本效益原則。
(4)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要想逐步實現降本增效的目標,就要對各項間接成本進行考慮,對各個稅收籌劃方案的可能受益進行分析,并將其作為基礎成本,加強內部管控力度。在優化各項業務流程的過程中,應當建立健全的內部審計機制,了解各項運營過程中存在的稅務風險。
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不同行業與地區的投資活動可以享受不同的優惠政策,納稅人員可以機構所在的地點作為增值稅納稅地點,采用合理的避稅政策,結合稅收政策的變化,制定完善的監督體系,還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促進后續活動的順利開展。在此過程中,應當結合稅法的基本規定,對債務籌資產生的利息進行分析,還可以在進行稅務繳納工作之前進行扣除,利用較少的投資成本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但是存在股息能夠在稅后進行利潤分配,無法使用在費用支出過程中的問題,財務人員就應當從多維度進行分析,如果企業的息稅前利潤超出要承擔的利息,就可以利用增加負債的方式增加權益資本的利潤率,避免財務風險發生,促進后續稅務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企業稅務籌劃與合理避稅
避稅•反避稅與稅務籌劃-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缺陷
本杰明•富蘭克林曾說:“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稅收和死亡。”企業家在最初的原始積累過程中,往往通過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和加快資本積累進程,這就是偷稅的動機,而稅務機關以往的執法資源不足又增強了納稅人的僥幸心理。前有誘惑,后有僥幸。
當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會轉型升級,創新商業模式,追求可持續發展,這時企業家的風險意識會增強,至少主觀上他們不再想繼續偷稅,于是自然而然地想到避稅,其中最常見的方法就是通過成立低稅負的關聯企業以轉讓定價方式達到少繳稅目的。殊不知,有避就有反,我國稅法對避稅行為明令禁止,反避稅條款在單行稅法中到處可見,例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稅法規定確定銷售額”;《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等等。
其實,納稅人大可不必偷避稅,如果企業經營決策時能夠統籌兼顧,在企業組織形式和交易結構設計時作適當選擇就可以減輕稅負。籌劃乃運籌、謀劃之意,所謂籌劃就是決策的過程。企業在決策時應事先了解企業及相關法律主體的納稅義務,從組織架構搭建、權利義務分配、合同履行方式、利益實現與退出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并設計資本結構和交易結構的最佳安排,這個過程就是稅務籌劃。專業、規范的稅務籌劃可以最大程度為企業降低稅收成本,防范稅務風險,助力企業長遠發展,從而實現稅收與經濟的同步增長。
當然,稅務籌劃與避稅有時也難以區分,甚至一不小心就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避稅。根據以往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案例,納稅人需要從企業戰略、行業特點、經營常規等多維度向稅務機關解釋商業實質以說明其合理性,如果稅務人員不能接受納稅人的觀點,則會進一步實施反避稅調查。
稅務機關在反避稅時應做到主體適格、程序合法、定性準確、處理正確,以避免濫用稅法,侵害納稅人權益。首先,主體適格。反避稅不屬于稅務稽查的范圍,只能由專業的反避稅部門通過專門的程序實施。其次,依法執行。反避稅程序應嚴格執行《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號)、《一般反避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2號)等規定,規范的操作程序既是行政行為程序合法的法律要求,又可以減少定性錯誤風險。第三,定性準確。反避稅應避免矯枉過正,有時候,納稅人合理的商業決策,本不屬于避稅行為,卻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避稅。稅收的強制性決定了作為行政相對人的被管理者的身份,納稅人注定是弱勢群體,若不能據法力爭,有力抗辯,則更多時候只能會被動接受稅務人員的主觀意志。第四,處理正確。反避稅工作要以維護國家總體稅收利益為重,堅決杜絕將轉讓定價調查作為各地爭奪稅源的手段。
反避稅規則的規范對象,只限于損害了國家稅收利益的稅務安排。稅法明確對于境內關聯交易實施轉讓定價調查調整,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如果企業實際稅負等于或低于境內關聯方稅負,不應對該企業進行轉讓定價調查調整,因為相應調整會使企業的補稅等于或少于關聯方的退稅,國家總體稅收不變或減少;二是,如果企業實際稅負高于境內關聯方稅負,可以對該企業進行轉讓定價調查調整,但為了避免各地之間開展轉讓定價相應調整談判,應按照該企業與其關聯方的實際稅負差補稅,關聯方不退稅。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企業內部,開展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非同一般,不僅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內容,還能夠促進各項經濟活動的順利開展,逐步實現對資金的合理配置。基于此,企業應當選擇適當的納稅人身份,合理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健全的納稅籌劃體系,實現降低稅款,盤活資金使用情況的發展目標。采取合理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法來有效改善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內部管控力度,將資源的使用效益發揮到最大化,推動企業的穩定發展,使其在多變的市場環境中站穩腳跟。
(掃一掃,獲取更多"財稅資訊"資料)

中財仟易提供公司(工商)注冊、代理記賬、資質代辦、公司變更、解除異常等專業財稅服務,為您解答各種財稅疑難問題。
轉載請注明文章出處:http://www.qiuxunwang.com/news/364.html
文章標簽: